山东省人防办颁布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山东省人防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文件
发布时间:2017-11-02 15:00浏览次数: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我省人防工程计价需要,2017年9月25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山东省人防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调整后的山东省人防工程计价依据是根据国家财税改革要求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东省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有关文件精神测算编制,明确了“营改增”后山东省人防工程新的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山东省人防工程建设计价行为,能满足“营改增”后山东省人防工程计价的需要。
(谢帅)